南“飞”过冬,北“漂”避暑,已成为不少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新选择。近年来,广东民政探索创新“养老+旅居+N”这一养老服务新模式,通过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旅居养老合作,共同打造旅居养老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协同、融合发展,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新范本、探索新路子。
十四省区市共建旅居养老“朋友圈”
传统的旅居养老,一般指长者的个性化“自选动作”,即长者可到自己喜欢地方开展养老生活,例如夏天前往清凉之地避暑,冬天开启避寒旅居生活,也可到人文历史浓郁、山水秀丽之地旅居。而旅居养老服务,则是在长者选择旅居之地后,由养老机构提供专业的养老生活服务,让长者生活不仅无忧,更丰富、安全、有质量。
从2019年至今,广东的旅居养老“朋友圈”已发展到“十四省同行”,其中包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旅居养老省际合作已形成基本模式、达到初步规模。各省市区将发挥在生态、气候、环境、文化、资源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旅居康养为重点,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鼓励养老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
据了解,目前共有14家社会组织和近300家养老机构加入了旅居养老合作平台,在合作省区市共评选出66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其中广东省11家、辽宁省5家、黑龙江省5家、江西省9家、广西壮族自治区36家;并组建了旅居养老智库专家委员会,设计了系列旅居养老服务产品。通过“养老+旅居+N”模式,创新探索旅居养老“合作品牌”,拓宽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渠道。
旅居养老提供多样化服务
2020年9月19日,广东省旅居养老首发团启动,20余名银发族参团,最大年纪76岁,目的地江门。虽然当天受台风影响,江门时雨时晴,但银发团友的热情依然高涨。据主办单位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介绍,该团入住江门一家养老公寓,前往新会陈皮村、小冈香业城等地,参加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游学,并接受中医康复护理等服务,共同度过愉快的七天旅程。
“旅居养老与摄影团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放慢节奏。”首次参加旅居养老团的广东老摄影家协会会长梁世铃以摄影团打比喻,他认为旅居养老的行程无需赶景点,让一群追求养生的志同道合者参加各式主题活动,并保证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即可。此外,一位赵姓老人说:“旅居养老是个新东西,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有别于普通旅行体验模式的中医养生、西医护理、文艺鉴赏、地域文化体验等旅居养老多样化服务,很不错。”
上海有委员呼吁建立长三角养老基地
在2023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史和平、徐兵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上海活力老人在长三角高品质旅居养老的建议》的提案,其中建议:建立长三角旅居式养老基地,建立长三角养老保障机制和政策,建立和健全旅居养老的服务标准。
提案中指出,现在的老人不仅仅满足于物质需求,有更多精神需求,他们选择在不同的季节,在不同的地方一边旅游一边养老。一些老人更加倾向于前往“生态景区”旅游兼养老,一般会在一个地方住一个月甚至半年,实现健康养生和调养身心的多重目的。旅居式养老需求大,市场前景好,然而针对老年人旅居式养老的服务机构匮乏。
两名委员对此建议:建立长三角旅居式养老基地,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一些老人养老需求,一方面也可以减轻一部分上海养老机构床位匮乏的压力。同时,要建立长三角养老保障机制和政策,如健全医疗保障服务、健全长三角旅居式养老交通保障,通过火车和公交大巴的接驳的方式,方便老人往返上海。
两名委员还建议,要建立和健全旅居养老的服务标准,旅居式养老发展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仍然缺失,相关行业协会尚未建立,应该允许和鼓励旅居式养老发展较为突出的地方先行先试,首先出台地方性政策,并依托旅居式养老联盟尽快建立全国性的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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